深圳市外国专家局:贯彻实施国家、省引进海外人才智力的政策,制定并执行本市引进海外人才智力的政策;负责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及台港澳人员就业管理等工作;做好全市引进国外技术和管理人才项目的综合管理;负责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认定和留学回国人员的就业创业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出国(境)培训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国际人才交流与合作,统筹引进海外智力和驻海外高层次人才联络处管理工作;承办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和中国深圳创新创业大赛国际赛。
2015年12月31日,国务院审改办决定将“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会同国家外专局制定外国人来华工作政策,由国家外专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来华工作外国人 分为 A、B、C 三类,按标准实行分类管理。
外国高端人才(A类)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有哪些便利措施?
(1)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外国高端人才,全流程在线办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核验;
(2)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外国高端人才(A类)(一)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二)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工作资历证明采用承诺制(依据过往工作经历达到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除外);
(3)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外国高端人才(A类)(一)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二)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三)符合市场导向的鼓励类岗位需求的外国人才;(四)创新创业人才的,*高学位(学历)证书采用承诺制;
(4)无犯罪记录证明采用承诺制;
(5)持其他签证或有效居留证件已入境的,可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6)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延期、注销申请的,决定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7)申请来华工作90日以下的,可以申请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其他外国专家可随行。获得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后可申请F签证,可多次出入境,入境后无需办理工作类居留证件。
(8)可给予*长期限达5 年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